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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938公裏標線護欄項目

    发表于2018-7-9 9:17:23 被关注1399次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渠縣發展和改革局(核准機關名稱)核准(招標事項核准文號為渠發改審〔2018〕47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渠縣發展和改革局 (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QXDL2018-16。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主:渠縣交通運輸局 
    2.2 建設地點:渠縣境內
    2.3 項目規模:在X156、Y645、Y631等24條公路實施標志標線護欄35.938公裏。
    2.4 計劃工期:180日曆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06月
    2.5 項目總投資:551.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省補助資金251萬元,地方政府配套資金300萬元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551.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於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公路橋梁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於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並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07月12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於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渠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於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准”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7.發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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